湖北日報訊 圖為:全省立法工作會議會場。
  圖為: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進行選舉投票。
  圖為:2013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及機關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圖為:2013年6月,“農產品質量安全荊楚行”記者到農村採訪。
  圖為:2013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舉辦的“企業界人大代表楚天行”活動走進宜昌。
  2013年是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進取、依法履職,圓滿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較好地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實現了新一屆人大工作的良好開局。
  突出特色科學立法
  ◆立法保護水環境、防治水污染,向本次會議提出審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議案。這是我省首次就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要法規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表決。
  ◆制定和修訂了8件地方性法規。制定《湖北省耕地質量保護條例》、《湖北省抗旱條例》、《湖北省全民健身條例》;修訂《湖北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湖北省集體合同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對郵政法實施辦法等2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審議;批准了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和恩施自治州、長陽自治縣人大制定的2件單行條例;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開展了環境保護法等13件法律草案的立法調研和征求意見工作。
  ◆科學制定《湖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規劃》和201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立法規劃項目”52件,篩選“預備立法項目”95件。目前,201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全面完成,五年立法規劃正在分步、有序、積極落實之中。
  ◆在編製2014年度立法計劃時,首次增加“公推公選”、論證評估、民主票選三個環節,有25萬網民直接參与立法選項投票,20多位專家參與論證評估。
  依法決定重大事項
  ◆作出了《關於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加快推進“五個湖北”建設的決定》,作出了關於批准2012年省級財政決算、2013年省級預算調整等決議,要求省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政府工作報告、2013年計劃和預算等各項決議。
  ◆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56人次,其中任免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人員49人次,決定任免政府組成人員30人次,任免法院工作人員108人次,任免、批准任免檢察院工作人員69人次,保證了我省地方國家機關有效運轉。
  ◆順利完成我省鐵路運輸“兩院”移交工作的平穩過渡。
  轉變作風提升能力
  ◆徵集到對省人大常委會及機關的意見和建議1600多條,梳理形成“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共160條。立行立改、善做善成。
  ◆制定了常委會及機關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14條措施。
  ◆建立主任辦公會制度,完善各項服務工作流程,不斷提升工作質量。
  ◆加強工作聯繫和對外交往。接待歐洲議會對華關係代表團等13批次外國議會的來訪,組團出訪俄羅斯、土耳其等國家的地方議會,為增進瞭解互信、促進友好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積極作為監督有力
  ◆在開展10個專題調研的基礎上,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2013年上半年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全省旅游工作情況的報告、全省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全省科技進步法律法規執法檢查、散居少數民族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荊楚行”、“湖北環保世紀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等一系列活動。就企業創新與專利工作、四個集中連片地區扶貧開發、城鎮化建設、職業培訓和促進就業、職業病防治法和殘疾人保障法實施等進行專題調研,推動解決了一批涉及民生的重大問題。
  ◆對《湖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走訪90多戶企業和40多家個體經營戶,聽取80多位企業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提出了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全面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加強對中介組織、壟斷行業、垂直部門的監督,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辦事難,儘快建立權威高效的優化環境聯席會議制度等意見。
  ◆加強對預算執行和審計工作的監督,去年省直82個部門以統一時間和格式,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加大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針對2012年部門決算審查反映的突出問題,召開審計整改督辦會,責令限期整改。
  ◆受理群眾來信來訪4823件次,督促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備案審查規範性文件共58件。
  精心做好代表工作
  ◆認真承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湖北代表團代表提出的15件議案、315件建議的收集、上報等服務工作。
  ◆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大會主席團將代表聯名提出的“關於制定《湖北省學前教育條例》的議案”、“關於制定《湖北省政府購買中介服務管理條例》的議案”,分別交由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審議,兩個委員會經認真審議後向常委會提出了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及時答覆了代表。
  ◆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及閉會後,代表提出的建議共計645件。人大常委會與省政府、省政協聯合召開建議提案交辦會,明確辦理目標和責任,提出嚴格要求,增強了代表建議辦理實效。
  ◆集中舉辦3期共676位代表參加的履職學習培訓班,代表參訓率達93%。
  ◆組織部分在鄂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或視察活動、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活動等共150人次,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和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共117人次。
  鏈接;
  2014年重要工作
  ◆及時啟動地方性法規的清理、修改、廢止工作。
  ◆擬制定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等7件法規,抓緊修訂《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3件法規。
  ◆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規劃實施、我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和生態紅線劃定、全省服務業發展、精神衛生工作、殘疾人保障法實施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
  ◆開展對《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我省實施辦法的執法檢查。
  ◆對《湖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專題調研全省金融服務經濟發展、交通規劃與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開發區工業園區節約集約用地等課題,提出有分量的意見和建議。
  ◆分別聽取和審議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訴訟法實施、刑事訴訟法實施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進一步推動公正司法。
  (本版照片均為資料圖片 通訊員 王新風 攝)
  (原標題:圖文:為改革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g92ygpar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